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溫州市標準化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章方輝、孔祥威、林和忠、阮慧君。
政務公開工作規范 義務教育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溫州市甌海區義務教育領域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的包含事項、公開主體、公開內容、公開屬性、公開期限和主動公開方式。
本標準適用于溫州市甌海區義務教育領域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的政務公開。
2 包含事項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事項為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業務流程參見圖A.1。
3 公開主體
區教育局為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的公開主體。
4 公開內容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的內容見表1。
5 公開屬性
本標準所涉及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內容的公開屬性為主動公開。
6 公開期限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內容,應于該內容形成、變更或獲取之日起,按表1規定的期限公開。
7 主動公開方式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管理政務公開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區政府門戶網站。
表1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政務公開表
序號 | 公開內容 | 公開主體 | 公開屬性 | 主動公開方式 | 公開期限 (工作日) |
1 |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的招標要求和招標過程信息 | 區教育局 | 主動公開 | 區政府門戶網站、浙江政務服務網 | 5 |
A
A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圖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流程見圖A.1。
圖A.1 教育教學儀器設備采購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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