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07-16 16:46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學院:
為充分發揮考核工作的激勵和導向作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區學校領導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和履行職責情況,進一步激發干部活力,推進“美好教育”建設,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組發〔2017〕3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教育管辦評分離改革工作的實施意見》(溫政辦〔2018〕2號)、《中共溫州市甌海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甌委改〔2018〕5號)精神,現就2018學年度學校領導人員績效考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全區各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學院(以下簡稱學校)正副校長、園長、書記(以下簡稱學校領導人員)。
二、考核時間
2019年8月份起。
三、考核原則
(一) 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根據考核內容和具體要求,對考核對象進行實事求是的評價。
(二) 突出重點、注重實績。重點考核各對象的學年履職情況、工作實績等方面。
(三) 全面考核、綜合評定。采用個人自評、教師測評、組織考評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四) 統一標準、分類考核。對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統一標準、規范程序,根據學段、辦學規模、基礎條件等不同情況,分組實施、分類評定。
四、考核辦法
(一) 方式和程序
1. 動員述職。各學校召開動員會議,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學校班子口頭述職,時間約15分鐘,其他領導人員書面述職(校級領導人員材料提前在學校公示)。
2. 民主測評。由與會的所在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領導人員進行現場民主測評,評議結果由局派考核小組負責統計。
3. 座談了解。組織中層及以上干部、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班主任、教師等人員代表座談,深入了解學校領導人員的工作情況。
4. 確定等次。局黨委討論確定學校領導人員的學年績效考核等次。
5. 考核反饋。局黨委確定的等次名單分別反饋學校及考核對象。
(二) 內容和分值
主要考核學校的黨建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辦學成果、辦學特色、民主管理、規范辦學、專業發展、隊伍建設、校園安全、群眾滿意等內容。對學校領導人員主要考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
學校領導人員學年績效考核總分100分,分為學校發展性評價考核、組織綜評、民主測評3個項目。
1. 學校發展性評價(50分)
根據《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學校(幼兒園)發展性評價工作暨辦學績效考核的實施意見》,對各校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學??己朔謹嫡鬯愫筚x予每位學校領導人員考核得分。
2. 組織綜評(40分)
局領導班子根據被考核人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教師談話內容、個人能力素養等情況,對學校領導人員分別進行綜合評價(20分)。
局機關相關職能科室根據被考核人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等情況,對學校領導人員分別進行綜合評價(20分),考核內容見附件,百分制計分后按權重折算賦分。
3. 民主測評(10分)
民主測評會教職工參與率一般不低于90%,測評結果分優職、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檔,按(“優職”票數×1+“稱職”票數×0.8+“基本稱職”票數×0.6+“不稱職”票數×0.4)÷有效票數(空白票不記入有效票)×權重分。
五、等次確定相關事項
(一) 等次類別。根據得分情況,在不同學段進行評議,學校領導人員按正、副校級,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個檔次,比例為一等不超過30%,三、四等原則上不低于10%。
(二) 擬定為二等的對象,如果其得分排名在參評總人數前40%,且總得分達第一名95%(含)以上的,可予以提檔。
(三) 學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領導人員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一等。
1. 因領導工作不力,致使教職員工因違反教育法規而受到行政通報以上處理,或教職員工違反師德規范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
2. 因管理工作不當,學校被上級機關通報批評或被媒體曝光,造成一定影響的;
3.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級作風建設有關要求被上級部門查實的;
4. 學生“明眸皓齒”工程、體質健康水平測試工作推進不力的;
5. 其他給學校工作造成負面影響的情況。
(四) 對學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視負面影響程度對直接責任人確定為三或四等。
1. 因失職、瀆職、領導不力、工作不落實等原因,致使發生危害國家安全事件,刑事犯罪事件,影響社會穩定事件,公共安全事件、事故,重大考試安全責任事故,或者在安全綜治工作目標考核中不達標的;
2. 學校存在違規收費或違反財務紀律現象或審計過程中發現重大違反財經法紀問題的;
3. 嚴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要求,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級作風建設有關要求被上級部門查實且情節嚴重的;
5. 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測試連續三年下降的;
6. 其他給學校工作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
六、結果運用
(一) 學校領導人員的學年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年度考核、獎金發放、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考核結果一考兩用,同時作為全員績效考核結果(副職學校領導人員還作為確定管理崗位獎發放系數的依據),不占教師考核等次比例。學年度考核優職等次人員從績效考核一等的人員中產生,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等次從績效考核三、四等的人員中產生。
(二) 績效考核獎發放系數分別為一等1.1、二等1.0、三等0.9、四等0.5。
七、有關要求
(一) 區教育局成立學校領導人員學年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各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組織人事科。
(二) 述職報告要針對學年初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開門見山、簡明扼要、實事求是。
(三) 學年中途調動的學校領導人員在調入單位測評,當年新提任領導人員參加考核。
本通知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區教育局黨委研究決定。
附件:甌海區教育局校級領導人員學年考核職能科室賦分辦法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19年7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甌海區教育局校級領導人員學年考核職能科室賦分辦法
指標名稱 | 考核 分值 | 考核內容 | 賦分辦法、扣分標準 | 自我闡述 | 自評分 | 復評分 | 責任科室 |
計劃制定與實施、政務宣傳、會議考勤、緊急信息上報、外出請假與值班 | 10 | 年度計劃及時制訂上報,并按計劃開展、完成學年任務(2分);確定人員負責宣傳,政務信息上報和錄用(2分);會議考勤紀律(2分)外出履行審批、報告制度(2分)落實值班工作(2分) | 以計劃、總結、平時觀察情況賦分;以信息上傳數量、質量賦分;每出現曠會、緊急信息遲報瞞報、值班工作不落實視情節扣分,本項目扣完為止 | 辦公室 | |||
師德師風、績效工資分配、學校人事與工資管理 | 10 | 依法治校(2分)教師有償補課(2分)、中層干部聘任規范(2分)制訂有效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關愛教師(2分)規范學校請銷假制度、杜絕“在編不在崗”(2分) | 出現不規范現象視情節扣分,本項目扣完為止。 | 組織人事科、工會 | |||
黨建、黨風廉政建設、信訪工作 | 15 | 學校黨建情況(6分)清廉校園建設(3分)個人廉潔自律、秉公用權、生活作風情況(3分)對局交辦信訪件積極處理、維穩工作到位。(3分) | 出現不規范現象視情節扣分,本項目扣完為止。 | 局機關黨委(黨群服務、信訪巡察中心) | |||
教育教學常規管理 | 15 | 中小學德育、教學、班主任、校本研修(教研組或備課組)、年級組等計劃制定與落實情況(2分);德育過程管理到位情況(3分);教學新常規各環節管理(備課、課堂教學、聽課、作業批改、輔導、課外活動和教學評價)落實情況(4分);教育教學質量分析情況(2分);中小學規范招生和編班情況(2分);新優質學校培育和內涵項目實施情況(2分)。 | 根據相關資料上報情況、平時督查和觀察情況賦分 | 義教職教科,教師發展中心 | |||
幼兒園園務、保教、德育、教研組、班務等計劃制定與實施情況(2分);教育教學常規(備課、課堂教學、聽課、半日跟崗活動等)過程環節落實情況(6分);幼兒園園本研修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3分)幼兒園規范招生和編班情況(2分);幼兒園品質培育和內涵項目實施情況(2分)。 | 根據相關資料上報情況、平時督查和觀察情況賦分 | 學前教育科,教師發展中心 | |||||
校園硬件、文化建設與體衛藝 | 10 | 推進美好校園建設,規范做好學?;ǎ?/span>2分);加強學校團建、少先隊工作,師生精神狀態良好(2分);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專任教師心理健康持c證率、視力防控、等達到規定要求,無疫情失控、食物中毒。(6分) | 監測數據、上報資料、創建和活動開展、平時觀察和了解等情況。有關執法檢查不合格的一票否決。 | 體衛藝科、基建中心 | |||
財務管理及財務制度 | 10 | 嚴格執行上級財務制度,合理開支,財務管理規范(3分);各類財務報表及時(2分);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2分);重視財務人員培養,指導監督學校報賬員核算工作(2分)。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務,接受監督(1分) | 財務投訴屬實一次扣一分,扣完為止,被有關部門通報批評一次扣完3分;各類報表沒有按規定時間上報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視規范情況酌情扣分;重視財務人員程度,由報賬員酌情量分;賬目不公開發現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 計財科 | |||
校園安全 | 10 | 1.安全制度建設(3分):校園安全組織機構健全1人,落實校園安全網格化管理1分,落實“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隱患排查制度1分; 2.安全宣傳教育(2分):按規定開展交通、消防、防溺水、防欺凌、反恐怖、飲食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得1分,按規定組織應急疏散演練得1分; 3.安全工作成效(5分):無學生非正常死亡1分,無安全責任事故1分,無食物中毒事件1分,無衛生疫情失控事件1分,無被平安檢查通報內容1分。 | 上報資料、創建和活動開展、平時觀察和了解等情況;相關事件發生和處置情況。上級安全檢查出現負面通報等情況一票否決。 | 校園安全科 | |||
專項、臨時任務完成情況 | 20 | 平時布置專項任務(會議承接、培訓學習、材料報表、工作配合等) | 視情賦分、扣分 | 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