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4-30 09:45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直屬單位、初中:
現將《2020年甌海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4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0年甌海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的通知》(溫教基〔2020〕20號)等文件精神,在認真總結近年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制訂本實施意見。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主要是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一、學業水平考試對象
1. 甌海區戶籍初中畢業生:2020年甌海區戶籍在本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和甌海區戶籍在區外就讀要求回甌海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及甌海區戶籍未曾在高中段學校注冊就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2. 甌海區外溫州市戶籍初中畢業生:2020年在甌海區就讀的甌海區外溫州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
3. 溫州市外戶籍初中畢業生:已在我區取得《浙江省居住證》或在我區范圍內居住登記的非溫州籍人員,其子女在我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以電子學籍注冊為準),均可報名參加我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二、學業水平考試報名
1. 甌海區戶籍初中畢業生:
(1) 在甌海區就讀的甌海區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于5月8日—9日持戶口簿在就讀學校報名。
(2) 甌海區戶籍在市內區外就讀要求甌海區升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就讀學校報名,于5月 14日持戶口簿回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進行資格審查??忌?/span>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評價結果全市范圍內有效,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自動將上述成績和結果反饋至錄取地教育局。
(3) 甌海區戶籍在市外就讀要求回甌海區報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學籍證明(須經當地教育局審核蓋章)和戶口簿于5月11日—12日到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報名??忌?/span>向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提供7—9年級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學期考核成績,并參加戶籍所在地公辦初中統一組織的藝術、體育、科學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4個項目的終結性測試。
(4) 甌海區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持戶口簿和初中畢業證書到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1日—12日)。
2. 溫州市內甌海區外戶籍在甌海區初中學校就讀且具有甌海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持戶口簿在就讀學校報名。
3. 在甌海區就讀且具有甌海學籍的溫州市外戶籍初中畢業生,參加甌海片區公辦普高錄取的,需持戶口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居(暫)住證、工商執照或勞動合同、社會養老保險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等材料在就讀學校報名。
三、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值和時間
鑒于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學業水平考試取消體育考試和英語聽力口語考試。體育分不計入中考總分,英語聽力口語考試30分調整到其他題型,筆試卷面分值提高到120分,題型、題量、考試時間與2019年保持不變。
1.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含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兩門學科,簡稱“社會”)。
2. 各科分值:語文和數學各150分、英語120分、科學180分(2023年起科學總分調整為190分,其中科學實驗考試10分)、社會卷面分值為100分(其成績按50%計入總分,2021年起按80%計入總分)。
3. 考試時間: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90分鐘,社會100分鐘。
4. 考試日期:6月26日—27日(周五、周六)。
5. 初中地方課程納入語文、社會兩科考試范圍,地方課程考試內容分值分別不超過兩科試卷總分的5%。文化科目考試全部實行閉卷考試。數學和科學考試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6. 科目考試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展命題工作。堅持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命題重點,體現深化課程改革理念和能力立意導向,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在學生發展核心素養框架下,注重考查學生在真實情景中解決問題的能力,加強對學科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實踐創新能力的考查,體現考試評價的積極導向作用。
試卷難度系數在0.70-0.75間。適當控制題量,杜絕設置偏題、怪題。
四、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甌海區初中畢業生審美與藝術知識終結性測試、科學實驗操作終結性測評和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工作于5月底前完成,6月初完成所有項目評價結果公示工作。
五、學業水平考試組織與成績通知
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各考點要切實做好組織工作、考試設備和技術保障工作等。甌海區屬中學應屆畢業的考生考試成績由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通知學校,再由學校通知考生;往屆和回溫考生憑準考證向市教育局直屬中招辦領取考試成績單。
高中招生錄取原則和辦法具體見《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實施意見的通知》(溫教基〔2020〕20號)。
六、加強配套制度建設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通過制度創新體現公開、公正、公平,要嚴格實行公示制度、誠信制度、培訓制度、監督制度等,杜絕招生舞弊現象。
(一) 公示制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包括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應提前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學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評定獲得A等和綜合表現評定獲得優良的名單,要在學生所在班級公布。
(二) 誠信制度
逐步建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成長記錄和高中招生的誠信機制。參與命題、審題、網上閱卷、綜合素質評價等有關人員,要簽訂誠信協議并建立誠信檔案,督促有關人員嚴格履行誠信責任和義務。
(三) 培訓制度
教育局各職能科室和學校要采取措施,保證每位參與命題、審題、網上閱卷、綜合素質評價等有關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以確保學業水平考試的公正性、權威性與可信度。
(四) 監督制度
區教育局成立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監督小組,保證這項工作實施過程的公平公正。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根據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于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區教育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