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5-08 12:06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
現將《溫州市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
辦學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全區中小學和幼兒園(以下簡稱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工作,更好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改革和特色發展,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進我區教育現代化和優質均衡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發展性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教督〔2017〕94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充分發揮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引導學校依法自主管理,聚焦內涵發展,提高管理效益,以“優辦教育,學在甌海”為發展主線,以“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為核心理念,認真落實《關于重構“以學生為中心”美好教育新生態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甌海教育優質均衡、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1. “分類分級”原則
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采取橫向比較與縱向發展結合、分類分級分組的原則,按比例評定。全區學校分公辦、民辦兩類,按中學(含中職,下同)、小學、幼兒園、社區學院四級進行考核。原則上,公辦小學依據辦學規模分成A(12個班級以上)、B(12個班級及以下)兩組,公辦幼兒園依據創辦時間分成A(2017—2019年創辦)、B(2017年以前創辦)兩組,初中不分組,九年一貫制學校納入中學組考核。具體見《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分組名單》(附件4)。
社區學院單列考核,具體見《甌海區社區學院辦學績效考核標準(試行)》(附件6),民辦學校發展性評價結合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與“溫州市民辦學校辦學水平星級評定”進行考核,不再另行組織。
2. “自評綜評結合”原則
考核評定采用自我評價與綜合評價相結合,學校根據考核指標對本學年工作進行自評,區教育局結合學校自評進行綜合評價。
3. “激勵”原則
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重在激勵學校不斷獲得成功體驗,促進持續發展。依據考核結果,設定學校辦學績效獎勵檔次。
4. “多考合一”原則
為切實減輕基層學校負擔,本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實行“多考合一”,并納入學校集團化辦學考核、年度學校領導崗位考核等,其考核等次結果將作為2019學年學校領導崗位考核等次結果。
三、主要內容
1. 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滿分100分,考核起止時間為2019年9月—2020年8月。
2. 中小學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包括“學校發展(20分)、教師發展(20分)、學生發展(25分)、自主發展(15分)、辦學成效與特色(20分)”等內容,其中,“自主發展”要求學校按照三年發展規劃不同階段要求任務和自身發展實際,根據《甌海區中小學自主發展項目指導要點》(附件3)選擇“自主發展”目標與項目,制訂工作方案,組織具體實施,并撰寫學校發展階段性自評報告。2020年10月,區教育局組織專家(或第三方評估)對中小學“自主發展”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評價,“自主發展”項目依據發展目標、發展要素及工作措施設定難易系數(難易系數經專家評定設定為1、1.1、1.2三檔)。具體見《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評定標準(中小學)》(附件1)。
3. 幼兒園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結合教育部《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指標》考核,分“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80分)與“辦園成效與特色”(20分)兩個部分。“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滿分1000分(750分以上為合格,850分以上為良好,950分以上為優秀),按得分比例折算成2019學年幼兒園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分80分,具體評估安排在2020年6月。幼兒園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綜評結果為“優秀、良好”等次的,“幼兒園辦園行為督導評估”必須達到“850分以上”,具體見《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評定標準(幼兒園)》(附件2)。
4. 學校集團化辦學考核。“緊密型”教育集團采用成員學校(含校區)分別考核,取成員學校平均分作為考核總分(2021學年起合并考核);“聯盟型”教育集團采用成員學校分別考核,取成員學校平均分、龍頭學校工作考核分各50%作為考核總分。具體見《甌海區2019學年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考核評價指標(試行)》(附件5)。2020年8月31日前,“聯盟型”教育集團龍頭學校認真對照指標自查自評,向區教育局提交自查自評結果和報告。9月,區教育局對“聯盟型”教育集團龍頭學校工作進行考核,全區學校辦學績效考核完成后公布學校集團化辦學考核最終結果。
四、考核程序
1. 自評、申報(9月份)
學校根據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指標要求,結合學年工作完成情況,認真完成自評與佐證材料整理,上傳督導考核平臺。
2. 評審、評價(10月份)
教育局相關科室根據學校上傳的佐證材料,結合平時掌握的數據資料與學校辦學情況,完成考核指標分項評審。
3. 綜評、確定(11月份)
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評定結果按“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個等次確定,反向指標中被“一票否決”的學校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經區教育局黨委會研究審議后,公布2019學年全區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評定結果。學校評定結果比上一學年有進步提升的,另行嘉獎。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認識。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工作是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全面推進區域教育現代化、實現教育“管、辦、評”分離的重要抓手,是推動學校內部管理機制改革與創新的重要舉措,是深化課程改革的重要途徑。成立由教育局領導、科室負責同志組成的學校發展性評價與辦學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相關評估準備與組織工作。
2. 轉變工作職能。樹立為學校服務的理念,積極創造條件,通過教育政策、經費投入、資源配置、教育督導等手段,對學校實行依法管理,為學校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物質保障。努力提升為學校發展服務的能力,把學校發展中的有關工作與局相關科室所承擔的職責任務掛鉤,把實施學校發展工作過程中的工作實績作為衡量相關科室工作的重要標準之一。
3. 推動現代化學校建設。學校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三年發展規劃”,每三年一輪滾動發展。要建立發展規劃實施責任機制和自評制度,要將發展規劃的制訂與發展性評價工作納入教代會內容,發展規劃的階段性目標任務要分解到部門與教師,定期通報發展規劃制訂、實施和達成情況,增強教職工的主體意識和實施能力,提高規劃目標的達成度。要以學校章程為依據,制訂相應的課程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和學生管理制度等,體現現代教育理念和辦學思想,體現深化課程改革路徑,促進學校、教師、學生共同發展的學校發展規劃得到有效落實,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
學校要發揮在發展性評價過程中的主體作用,全面提高評價結果生成的科學性。要重視發展目標的實現過程與發展潛力,不斷提升學校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意識與能力。
附件
1.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1 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評定標準(中小學).doc
2.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2 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評定標準(幼兒園).doc
3.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3 甌海區中小學自主發展項目指導要點.doc
4.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4 甌海區2019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分組名單.doc
5.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5 甌海區2019學年義務教育集團化辦學考核評價指標(試行).doc
6. 溫甌教督〔2020〕81號 附件6 甌海區社區學院辦學績效考核標準(試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