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0-06-10 11:59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梧田紅太陽幼兒園:
你園關于申請終止辦學的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第六十條“終止的民辦學校,由審批機關收回辦學許可證和銷毀印章,并注銷登記”等規定,我局經審核研究,同意你園終止辦學。
接此批復后,請及時到民政、稅務等部門辦理注銷登記,并妥善做好后續工作。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