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1-11-17 11:36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婁橋博贊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等6所校外培訓機構:
你們關于申請辦理注銷辦學許可證的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民辦學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一)根據學校章程規定要求終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等規定,經審核批復如下:
同意溫州市甌海區婁橋博贊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溫州市甌海區郭溪樂藝培訓有限公司、溫州市甌海區婁橋點悟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溫州市甌海區星光文化藝術學校、溫州市甌海區郭溪文鼎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溫州市甌海區仙巖昕宇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注銷辦學許可證。
接此批復后,請及時到區市監局或區民政局辦理相關變更手續,不得繼續開展學科類培訓活動。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