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2021〕39號)、《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展溫州市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穩崗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溫人社辦發〔2021〕9號),經審核,下列單位符合穩定崗位補貼條件,現予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18日止。
公示舉報電話: 88520579。
附件:甌海區2020年度企業穩崗補貼發放名單(二).xlsx
溫州市甌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