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甌海區市場監管局2022年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甌海區市場監管局2021年人大建議
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計劃
為切實做好2021年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現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組織機構
成立2021年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國昕
副組長:凌曉東、黃節棋、李建勇、任建武、黃萍、李秋
成 員:各相關科室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建議提案的整理、分辦、督辦、組織協調等工作,金順華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辦理程序
1.準備交辦階段(3月1日-3月25日)
區府辦交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后,辦公室及時做好接收整理工作,落實牽頭領導和辦理科室,并征求分管領導和科室意見。完成意見征求和修改后,召開交辦會議,成立領導小組,正式交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
2.調查研究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針對建議提案,加強辦前溝通,了解代表委員所提建議提案的主要意圖,增強辦理的針對性,首次溝通要在交辦提案建議后7個工作日內完成。深入實際進行調研,廣泛聽取建議,征求會辦單位意見,研究解決問題方法,使建議提案的答復有客觀依據,保證工作決策的正確性。
3.答復辦理階段(4月16日-5月10日)
根據政策、法規、上級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落實辦理措施,承辦科室形成初步的書面答復意見,并將書面答復稿(初稿)發給代表委員征求意見和建議并修改完善。會辦件答復稿于5月8號前OA提交辦公室正式發,5月10日前會辦意見上傳至建議提案答復系統。
4.面商會議階段(5月11日-6月8日)
與人大代表、政協代表上門面商,會商、認真聽取各位代表和委員意見和建議。如有重點建議,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召開面商會。
5.正式答復階段(6月9日-6月20日)
各承辦科室根據面商會議討論結果進一步落實辦理措施并完善答復稿,答復意見應按辦理結果,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分類標識。一般分為“A”、“B”、“C”三類: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用“A”標明;所提問題部分解決或已列入計劃解決的,用“B”標明;所提問題因受條件限制留作參考或不可行的,用“C”標明。承辦科室要在6月20日前將正式答復意見提交OA正式發文,6月25日前登錄溫州市甌海區人大政協議提案管理系統提交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答復意見。同時,要做好寄送工作,人大代表建議答復件寄送每位領銜代表,抄送區人大代表工委、代表所在鎮人大主席團(街道人大工委)、區政府辦公室各1份。政協委員提案答復件寄送每位領銜委員,抄送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提案委各1份。
6.落實提升階段(6月26日-年底)
代表建議、委員提案答復工作結束后,及時總結經驗,發現不足,認真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積極征求意見和建議。如代表委員對答復不滿意的,承辦科室應再次研究辦理,在1個月內重新辦理答復。
三、辦理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把辦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承辦人員具體辦的分級責任制,切實加強對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努力提高辦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2.加強溝通協調
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與建議提案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充分聽取意見和建議。要加強辦前溝通,了解代表委員所提建議提案的主要意圖,增強辦理的針對性;加強辦中溝通,共同探討完善辦理方案;加強辦后溝通,及時向代表委員反饋后續的落實情況,聽取意見。對綜合性強、涉及面廣、處理難度大或者問題反映比較集中的建議提案,應當深入分析研究,跟蹤辦理落實。
3.加強措施落實
辦理建議提案要重點圍繞措施落實,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凡議案、提案所反映的問題能夠解決的,立即解決;對因條件限制暫時難以解決的,應列入計劃,創造條件逐步解決;對確實不能解決的,應充分做好解釋,爭取代表、委員理解。需要其他相關部門幫助解決的,積極溝通協調,形成合力。
附件:2021年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交辦材料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