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4-19 11:11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
經研究,決定調整《甌海區2021學年學校發展性評價暨辦學績效考核細則》中的部分評分辦法,現將有關調整項目內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學部分
(一) 考核細則第3條(因地制宜,著力打造傳達室、教室、走廊、食堂、辦公室、衛生間等各種場所文化,形成學生喜歡的最有文化意蘊的“校園十景”,2分)、第8條(精準宣傳招生政策,妥善接待家長來電來訪,嚴格把關資格條件,落實特殊少年兒童隨班就讀,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家長和社會反響良好,無輿情,2分)、第21條(小學生藝術素養監測、中學生體育素質監測結果優秀得2分)的權重分2分均降為1分。
(二) “依法治?!痹黾?項
第1項,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每學年至少活動一次(線上或線下)得0.5分;活動有方案、有總結,效果顯著得0.5分。合計1分,達標賦分,數據來源民辦教育科。
第2項,學校疫情防控工作有成效,未列入疫情防控“任務指數”負面清單得1分,列入疫情防控“任務指數”負面清單1-3次得0.5分,3次以上0分。達標賦分,數據來源體衛藝科。
(三) “五育并舉”增加1項
積極開展“憲法小衛士”活動,注冊率、參與率均100%得1分,注冊率、參與率均95%以上得0.5分,低于95%不得分。學生在溫州市“學憲法、講憲法”系列活動比賽中獲獎的,該項得滿分。達標賦分,數據來源民辦教育科。
(四) 完善考核細則第7條(積極做好學校數字化改革工作)計分辦法
“甌教云”教師信息更新率和完整率達95%(平臺統計,0.5分,達標賦分;參與區級及以上數字化改革項目創建且成果顯著(如創建“數字大腦”且有一定成果、創成市“智慧校園”達標校、創成市“智慧校園”2.0示范校、其他省市信息化項目等)或積極參與使用區級應用系統且成效顯著,0.5分,等級賦分。合計1分,數據來源數改辦。
二、幼兒園部分
(一) 考核細則第17條(密切家園聯系,重要決策或事關幼兒切身利益的事項均要聽取家委會的意見,接受家委會的監督,1分;建立家訪工作常態機制,園長、中層領導帶頭家訪,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家訪率100%,其它年級家訪率50%以上,2分)權重分3分降為2分(家訪率降為1分)。
(二) “依法治?!痹黾?項:
幼兒園疫情防控工作有成效,未列入疫情防控“任務指數”負面清單得1分,列入疫情防控“任務指數”負面清單1-3次得0.5分,3次以上0分。達標賦分,數據來源體衛藝科。
(三) 完善考核細則第7條(積極做好幼兒園數字化改革工作)計分辦法:
“甌教云”教師信息更新率和完整率達95%(平臺統計),0.5分,達標賦分;參與區級及以上數字化改革項目創建且成果顯著(如創建“數字大腦”且有一定成果、創成市“智慧校園”達標校、創成市“智慧校園”2.0示范校、其他省市信息化項目等)或積極參與使用區級應用系統且成效顯著,0.5分,等級賦分。合計1分,數據來源數改辦。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