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09 11:34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師科學合理流動,結合我區校網調整等實際情況,現就做好2022年區內公辦中小學和幼兒園(以下稱“學?!保┙處熈鲃庸ぷ饔嘘P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教師流動既要考慮教育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也應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按照“均衡、合理、有序”的要求,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 堅持按編配置的原則。超編學校教師原則上“只出不進”,空(滿)編學校要根據規定比例控制流出教師數量。鼓勵超編學校、撤并學校教師向空編學校有序流動。高學段學校教師可往低學段學校流動,嚴格控制低學段學校教師向高學段學校流動,學前教育學段與中小學段之間不予流動。
(二) 堅持優化配置的原則。學校要根據生源情況、人員結構和發展趨勢統籌考慮人員進出,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學歷、年齡、職稱、性別結構。
(三) 堅持統籌配置的原則。學校要根據課程設置和崗位設置情況配備學科教師,注重配齊小學思品、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小學科教師。小學科專業教師原則上專職從事本專業課的教學工作。
(四) 堅持按崗配置的原則。流動的教師按流入學校已設置崗位方案進行崗位聘任,對應等級崗位已滿的一般予以低聘。
二、流動條件
(一) 申請區內流動的對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要求流到居住地附近或回原戶籍所在地的;
2.父母(公婆、岳父母)身邊無人確需照顧的;
3.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流動的。
(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予流動
1.配偶或直系親屬已在申請流入學校任教的;
2.中小學新教師考錄后未滿5年服務期或跟崗鍛煉后在本校任教未滿2個學年的,幼兒園新教師(含事業編制報備員額)考錄后未滿2年的;
3. 從區外流入或區內流動后,在本校任教未滿3個學年的;
4. 取得中、高級教師職稱后,在參評學校任教未滿3個學年的;
5. 取得骨干教師榮譽且有要求服務期而未滿的;
6. 受黨紀(政紀)處分、通報批評未滿三年的;
7. 近三年有師德考核不合格或學年考核被評定為未達合格及以上等次;
8. 近三年來,年度累計不在崗超過6個月(含)的(法定假除外)。
時間期限計算至2022年8月31日,屬于學校學科富余教師不受以上第4、5條的服務年限限制。
三、流動程序
(一) 公布崗位。區教育局根據全區學校編制和學科需求實際,按照區內流動與招聘新教師統籌兼顧的原則,綜合考慮確定擬流入學校的學科崗位。
(二) 個人申報。凡符合流動條件有意向流動的教師,于5月5日前向所在學校提出流動申請,每人申報一個對口學科崗位,填寫《甌海區教師流動申請表》(附件3)并提供相關材料。
(三) 學校核定。所在學校根據教師本人提供的材料,對申報對象的資格進行初審,按照流動條件和控制比例要求,經學校班子集體研究后確定上報擬流動對象。屬超編,下學年擬撤并、停招等學校學科富余教師分流的優先考慮,原則上不受條件、比例限制。
學校申報區內流動教師數原則上不超過在編教職工總數的8% (按比例不到1名的學??砂?名計),且同一學科區內流動的教師數不得超過2人。
(四) 材料上報
1. 本次區內教師流動工作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由所在學校登錄教育局網上辦公系統(http://oa.ohedu.cn:7001)或智慧教育云平臺(http://yun.ohedu.cn)“局OA”應用,填寫《2022年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基本情況信息表》(按字段說明要求填寫),同時按附件5要求拍照上傳附件3《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申請表》(需現任教學校意見并蓋校?。┘跋嚓P資料(具體見附件6,需現任教學校審核、蓋校印、審核人簽名)。為提高效率,本次區內流動全程采用網絡流程辦理(試行),具體操作見甌海教育網《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網上辦理流程操作說明》(具體見附件7,請相關單位<學校>負責人<校園長>和人事干部務必認真查閱,遵照執行)。
2. 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資料必須齊全且按規定格式要求上傳。
(五) 組織考核。區教育局對擬流動對象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凡不符合流動條件的,取消流動資格。如同一崗位申報人數多于崗位數的,由流入學校組織考核,考核方式集體研究決定,方案報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學??己私M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本學科一線教師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完成考核后及時向區教育局報送考核評分結果。
(六) 確定對象。根據考核結果,按照有關學校學科崗位實際需求情況,由局黨委研究確定流動對象。
(七) 辦理手續。對確定流動的對象,辦理流動聘用手續;對未被確定為流動對象的,須于8月15日前返回原學校,逾期不返回的作待聘處理。
四、其他事項
(一) 教師流動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文件精神,認真組織實施,并將本通知精神及時傳達到全體教師。從2023年起申請區內流動的教師,近5年學年度考核須不少于一個優秀。
(二) 確保公平、公開、公正,防止弄虛作假行為的發生。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作嚴肅處理。
(三) 本通知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
1.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1.2022年中小學教師區內流動崗位表1(2).xlsx
2.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2.2022年幼兒園教師區內流動崗位表2(1).xlsx
3.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3.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申請表.doc
4.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4.2022年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基本情況信息表.doc
5.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5.甌海區學校數字代碼匯總1.xlsx
6. 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6.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申請相關資料清單.docx
7.溫甌教政〔2022〕88號 附件7.甌海區區內教師流動網上辦理流程操作說明.docx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