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6-07 09:30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各學科類培訓機構:
現將《溫州市甌海區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全省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部署會精神,落實省紀委《2022年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浙紀辦發〔2022〕8號)和市紀委《關于明確2022年深入開展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溫紀發〔2022〕15號),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切實解決教育收費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堅決制止和查處有關教育違法違規收費行為,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收費的滿意度。全面梳理各類信訪投訴、分析自查自糾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問題清單,限期銷號清零。針對治理中發現的制度空白、管理短板,及時制定和修訂完善教育收費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治理重點
根據省教育廳部署的工作方案和市紀委“小切口”靶向治理的工作要求,本次專項治理,聚焦問題比較突出的三大領域:
(一)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亂收費問題
治理重點:未與開戶銀行簽訂預收費托管協議,預收費專用存款賬戶不唯一,預收費未全部繳入專用存款賬戶;收費項目與標準公示不充分,在公示的項目和標準外收取其他費用,向學員攤派費用或者集資;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不一致,未嚴格執行按培訓周期或課時收費政策(按培訓周期不得超過3個月,按課時不得超過60課時);收費時間早于新課開始前1個月;誘導學員使用培訓貸方式繳納費用;未嚴格執行退費政策(開課前提出退費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退還所有費用,開課后提出退費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未完成課時比例一次性退還費用)。
時間范圍:2021 年9月1日以來的收費行為。
學段范圍:小學、初中。
(二) 以學校強制或以家委會名義變相強制亂收費問題。治理重點是平板電腦收費和商業保險收費
一是平板電腦亂收費問題治理重點:移動學習終端管理制度未建立或不落實;將移動學習終端應用作為分班、評價的前置條件;移動學習終端項目可行性論證不夠充分,采購程序違反規定;學校強制或以家委會名義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費;推移動學習終端過程中,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與移動學習終端供應商存在利益輸送問題;對家長的投訴反映,受理處置不及時、不到位,甚至產生負面輿情。
時間范圍:2021年1月1日以來的收費行為,可根據實際情況往前追溯。
學段范圍:小學、初中。
二是商業保險亂收費治理重點:存在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主動或由學校及家委會協助進校設點推銷,違背學生和家長自愿原則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商業保險、學校代收或以家委會名義收取商業保險保費等違規推銷問題;存在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假借傭金、捐贈費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向教師個人、學校、教育部門、教育基金會或其他指定的有關單位、個人支付財物等利益輸送問題。
時間范圍:2021年1月1日以來的收費行為,可根據實際情況往前追溯。
學段范圍:幼兒園、小學、初中、中等職業學校。
(三)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亂收費問題
治理重點:違反“學生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原則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收費標準調整時間間隔少于2年;存在跨學期預收學費問題;未在收費場所以公示欄、公告牌等形式和在門戶網站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問題,收費標準調整不公示調價理由及依據,不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問題,不公布對貧困學生有關學費減免政策或其他補助辦法的問題。
時間范圍:2021 年1月1日以來的收費行為,可根據實際情況往前追溯。
三、工作安排
(一) 準備階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區教育局組建工作專班開展調研,結合近年投訴舉報和查處情況細化完善治理方案;印發專項治理文件,制作自查表格,建立掛賬銷號制度;召開會議專題部署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
(二) 自查階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指導各單位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匯總分析信訪投訴;按要求上報自查自糾反饋表報區教育局匯總。
(三) 重點檢查階段(6月中旬至10月)。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結合近年來投訴舉報和案件查處情況確定調研檢查單位。采取電話抽查、實地核查、重點檢查、交叉檢查等方式,對照治理重點,集中開展督查工作。
(四) 總結提升階段(11月至12月)。梳理分析督查發現的共性問題,尤其要總結分析新形勢下教育收費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健全完善現行教育收費政策。通過情況通報、新聞發布等形式,及時公開治理進展和結果,主動接受群眾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 組織保障。區教育局組建專項治理工作專班,區教育局工作專班由分管副局長負責,相關科室負責落實。工作專班主要負責督查檢查、匯總分析治理問題,研究出臺規范管理意見、起草文件制度等。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要成立自查工作領導小組,認真開展自查并負責上報反饋表等。
(二) 狠抓落實。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先原則,強化行政指導和宣傳引導。通過官微、紙媒等宣傳好教育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大力總結和宣揚專項治理中的好經驗和好做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區教育局設立監督咨詢電話,暢通投訴咨詢渠道,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根據治理工作進程,督促全區學校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自查自糾、整改清零等工作。
(三) 嚴肅問責。對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絕不手軟,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亂收費問題要直查快辦、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對頂風作案、糾而復生、情節惡劣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案件要嚴懲不貸、公開通報,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保持治理教育亂收費的高壓態勢。對民辦學校違規亂收費造成惡劣影響的,依法依規扣減招生計劃、財政扶持資金等,直至撤銷、吊銷辦學許可證。將教育亂收費情況納入對學校辦學績效考核、教育業績和諧考核、各種督導評估、清廉學校認定等評價內容,進一步健全完善監管機制,確保教育收費管理規范有序。
請各單位于6月8日前將教育亂治理自查自糾表(附件1)報送至區教育局,各項目牽頭科室每月28日前報送治理工作月報表(附件2),10月25日前報送治理工作總結和1-2件典型案例。
聯系人:區教育局計劃財務科吳海華,電話:88590103,13566238183(浙政釘)
附件:1. 溫甌教計〔2022〕113號附件1: 甌海區教育亂收費專項治理工作專班人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