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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01008003012004/2022-49773
      • 文件編號:溫甌教安〔2022〕165號
      • 主題分類:教育規劃管理
      • 發布單位:區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7-11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2022年】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印發甌海區教育系統防汛防臺應急預案(修編)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7-19 15:07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各直屬單位,社區學院:

      根據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甌海區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溫甌政辦發〔2020〕50號)文件精神,現將修編后的《甌海區教育系統防汛防臺應急預案(修編)》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甌海區教育系統防汛防臺應急預案(修編)

      為保證在遭遇暴雨、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地調集各方面救援力量,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教育系統應對區域內暴雨、洪澇、臺風等自然災害及次生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二、主要工作職責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教育系統在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下,教育局監督、指導各類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和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學校、培訓機構的停課和人員轉移避險;組織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和宣傳;組織指導學校災后恢復。各校各單位做好本校本單位的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 

      三、組織指揮與職責分工

      (一) 甌海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 

      甌海區教育局設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在區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領導下,組織、指導、協調各類學校(幼兒園)開展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教育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教育局班子其他成員擔任,機關科室和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局長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組織指揮,其他局領導負責各自分管職責范圍內組織指揮,機關科室和直屬單位根據《甌海區教育局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細化工作職責》和“一崗雙責”要求落實業務職能范圍內的防汛防臺工作。 

      (二) 各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 

      各校成立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在上級防汛防臺工作領導機構和當地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本校的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學校法人代表或辦學者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各校應組織制訂完善防汛防臺預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

      四、預防啟動

      (一) 啟動標準 

      區防指啟動防汛或防臺風 IV 級或更高等級應急響應時,本預案達到啟動標準。 

      (二) 啟動程序 

      當達到啟動標準時,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市 

      防指的不同應急響應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響應行動。各校按區防指的不同應急響應等級啟動相應應急響應行動。特殊情況。啟動預案后,區教育局由局辦公室通知相關處室人員進崗到位,按職責分工做好防御工作。

      五、汛情等級與防御措施

      根據市、區人民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發布的汛情等級或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為Ⅳ、Ⅲ、Ⅱ、Ⅰ四個等級。教育系統所有學校(含幼兒園、社區學院和下屬事業單位,下同)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開展防汛防臺工作。

      (一) 一般汛情(IV級應急響應行動)

      1. 區教育局和學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和聯絡員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按照職責做好防汛防臺準備工作(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和聯絡員名單見附件)。

      2. 區教育局和學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掌握教育系統防汛防臺工作情況,密切監視汛情發展動態,并逐級報告有關情況。

      3. 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氣象、水利等部門提供的信息,研究分析臺風、洪澇等災情可能影響情況,部署有關工作。

      4. 學校防汛防臺工作聯絡員于每日15時向區教育局校園安全科報告工作動態。

      5. 區教育局校園安全科于每日16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二) 較大汛情(III級應急響應行動)

      1. 加強24小時值班,區教育局和學校領導要進崗帶班。學校防汛防臺值班表上報區教育局值班室。

      2. 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牽頭研究決定防汛防臺工作意見。

      3. 區教育部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向學校部署防汛防臺工作,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布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做好防臺防汛工作準備。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指導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4. 學校應急值班人員要掌握本地本校防汛防臺工作情況,于每日5時、15時向區教育局值班室報告工作動態。

      5. 區教育局應急值班人員要掌握防汛防臺工作情況,密切監視汛情發展動態,于每日6時、16時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三) 重大汛情(II級應急響應行動)

      1. 加強24小時值班,區教育局領導要進崗帶班,學校主要領導要進崗到位。

      2. 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通報區防指以及氣象、國土資源、住建、水利等有關部門提供的臺風發展趨勢,風暴潮影響情況,雨量、風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預報;研究決定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學校部署防汛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師生轉移工作。及時掌握本系統的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準備情況,并向區防指報告有關情況。

      3. 學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本單位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準備情況,并向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做好災情核查和信息發布工作,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指導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4. 應急值班人員做好接收報送防汛防臺相關信息工作。學校應急值班人員于每日5時、15時或適情增加頻次向教育局值班室報告工作動態。區教育局應急值班人員于每日6時、16時或適情增加頻次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四) 特別重大汛情(I級應急響應行動)

      1. 加強24小時值班,區教育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進崗帶班,區教育局和學校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和聯絡員要進崗到位。

      2. 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及時通報區防指以及氣象、國土資源、住建、水利等有關部門提供的臺風發展趨勢,風暴潮影響情況,雨量、風力、潮位、海浪和洪水預報;由組長牽頭研究決定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學校部署防汛防臺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根據《甌海區學校應對極端天氣停課安排工作指引(試行)》要求,指導各單位做好停課、停工、集會等群體性活動,及時向有關學校下達停課命令;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師生轉移工作。

      3. 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掌握防汛防臺工作情況,密切監視汛情發展動態,及時掌握本系統的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情況,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工作,指導重大險情的搶險救災工作,并及時向區防指報告有關情況。

      4. 應急值班人員做好接收報送防汛防臺相關信息工作。學校應急值班人員于每日5時、11時、15時或適情增加頻次向區教育局值班室報告工作動態。區教育局應急值班人員于每日6時、12時、16時或適情增加頻次向區防指報告工作動態。

      六、響應降級與結束

      當區防指宣布結束應急響應,根據氣象信息和汛情及各地搶險救災工作實際情況,由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宣布結束應急響應,并通知區教育系統各單位結束應急響應。學?;謴驼=逃虒W秩序,要及時向區教育局計劃財務科上報受災情況、財產損失統計情況,及時上報搶險救災中出現的典型事跡和先進人物,積極開展災后自救工作。

      七、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特重大汛情或事故后,學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上報。

      (一) 報告程序與要求

      學校發生特重大汛情或事故后,應立即向區教育局和當地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并由區教育局逐級迅速上報區防汛防臺指揮部和市、省教育部門。事故發生學校要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上級有關部門和政府。

      (二) 事故報告內容

      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學校;

      2. 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有必要報告的其他情況;

      3.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八、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工和工作職責

      特重大汛情或事故發生后,應立即成立事故處理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由區教育局主要領導擔任總指揮,對事故救治和處置實行統一指揮?,F場指揮部下設搶險組、后勤組、聯絡組、督查組和善后處理組。

      (一) 現場指揮部人員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由區教育局主要領導擔任,有關分管領導為副總指揮,職能科室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單位的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

      1. 負責搶險救災的全面部署和指揮;

      2. 決策搶救措施和處置方案;

      3. 調集搶救力量,必要時調用直屬單位人員參加搶救工作;

      4. 解決搶險組提出的搶救處置中遇到的人、財、物、信息方面的困難,必要時請求上級與有關部門支援;

      5. 協調人員和物資疏散;

      6. 確定向上級匯報的內容、時間。

      (二) 搶險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區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校園安全科、基建中心、義務教育科、學前教育科、民辦教育科、體藝衛科等有關科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

      1. 統一組織貫徹實施現場指揮部關于搶險救災的各項決策措施;

      2. 先期到達現場并根據所掌握的信息和事故發展趨勢,制定救援處置方案,上報現場指揮部選擇和決策;

      3. 根據現場指揮部決策,合理編排搶險救災梯次,投入救援力量進行搶救,并隨時協調和確定救援措施;

      4. 根據險情與救援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破拆建(構)筑物;

      5. 指揮現場師生或職工疏散、傷員救護、實施緊急避險等。

      (三) 后勤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區教育局分管后勤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計劃財務科、教育裝備與勤工儉學管理中心等有關科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

      1. 按照現場總指揮命令,負責調集搶險所需物資,并確保供應;

      2. 及時準確調集搶險現場所需各種車輛和其它器材;

      3. 妥善安排現場人員飲食和休整,準備防汛、防臺用品;

      4. 協助組織師生、職工疏散,對傷員進行現場救治和轉移。

      (四) 聯絡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區教育局分管信息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辦公室等相關科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

      1. 加強與上級部門和現場指揮部、搶險組、后勤組、善后處理組等的聯系,確保通訊暢通。

      2. 在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做好與事故發生單位的聯絡工作。

      3. 掌握抗洪救災動態,負責向市教育局、區委、區政府、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五) 督查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區教育局相關領導擔任組長,教育綜合服務中心、組織人事科、督導與評估中心等有關科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

      1. 嚴格執行區教育局防汛防臺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各級各部門工作人員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 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 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六) 善后處理組人員組成及職責:

      由區教育局相關領導任組長,教育工會、計劃財務科、組織人事科、教育綜合服務中心、督導與評估中心等有關科室人員為成員。主要職責:

      1. 負責對受災師生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2. 做好群眾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后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3. 協調、幫助、指導事故發生單位做好受災人員的經濟賠償工作。

      九、事故處理原則與要求

      發生事故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師生、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附件:

      1.溫甌教安〔2022〕165號 附件1:甌海區教育局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名單;.doc

      2. 溫甌教安〔2022〕165號 附件2:甌海區教育局防汛防臺現場指揮部及工作組聯系電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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