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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001008003012004/2022-49417
      • 文件編號:溫甌教政〔2022〕140號
      • 主題分類:教師管理
      • 發布單位:區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2-06-21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學年學校領導人員考核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2-07-04 18:33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各中小學、幼兒園,社區學院:

      為引導、激勵教職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根據《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區管校聘”改革和全員績效考核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本屆任期學校領導人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學年績效考核

      根據《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辦法(修訂)》組織考核,結合學校辦學績效考核結果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對象?,F任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領導人員在現任職單位參加學校領導人員考核;考核期內轉任、新提任或不再擔任的學校領導人員,按照職務層次的考核歸屬由區教育局和所在單位實施分段績效考核。

      二、師德考核

      師德考核參照教師師德考核的要求結合師德表現實施,并建立師德考核負面清單制度。

      (一) 考核對象?,F任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領導人員在現任職學校參加學校領導人員考核。

      (二)考核結果。師德考核結果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三檔,其中“優秀”不超過20%。

      (三) 負面清單內容

      1.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2. 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3. 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4. 組織、參與非法宗教活動,或在校園內傳播宗教文化,進行封建迷信活動。

      5. 歧視、侮辱學生,虐待、傷害學生,或對學生有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6. 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7. 在招生、考試、考核評價、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8. 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9. 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10. 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

      (三) 負面清單情況處理辦法

      1. 學校及區教育局發現教師可能存在上述清單行為的,應當及時組織調查,核實有關事實,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年度師德考核結果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 教師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一票否決,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教師職務。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履職考核

      學校領導人員學年履職考核根據考核情況確定考核結果。

      (一) 考核對象?,F任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領導人員在現任職學校參加學校領導人員考核。

      (二) 考核結果。學年履職考核結果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規定比例;正職學校領導人員學年考核優秀等次原則上從績效考核一等的人員中產生,學年考核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人員從績效考核三、四等的人員中產生。

      學校領導人員的考核等次不計入學校教職工考核等次總比例。

      四、考核工作要求

      1. 述職報告要針對本學年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開門見山、簡明扼要、實事求是。

      2. 學校領導人員本學年的考勤統計、學習筆記、會議記錄、工作臺賬及相關原始資料應能體現真實的工作現狀,杜絕為考核而重建臺賬。

      3. 考核對象本學年的述職報告和《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登記表》(流程提交后導出)打印一式兩份,考核時交考核工作人員。

      4.各考核對象于2022年6月27日前登錄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憑個人賬號登錄網上辦公系統,點擊“流程”,在教育局行政辦公類下選擇點擊“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登記表”;填寫相關內容,上傳述職報告(文件名為:姓名.2021學年考核述職報告),點擊“發送”,發送后可直接導出登記表。

      5.參加考評會議人員帶智能手機,在考評會議現場掃描二維碼進行民主測評。

      6.考核學校向考核組提供《學校領導人員考核會議對象名冊》(附件3)一式兩份。

      7.考核學校提供兩處個別談話室。

      8. 考核工作從2022年6月27日開始,考核程序完畢后,各考核小組將《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組評價記錄表》(附件5一式一份)于2022年7月10日前報送局組織人事科317室周勝巧處匯總。

      附件:1.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1  學校領導人員考核辦法(試行).docx

      2.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2  2021學年學校領導人員考核分組安排表.xls

      3.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3  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登記表.doc

      4.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4  學校領導人員考核會議對象名冊.xls

      5.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5  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考核組評價記錄表.xls

      6.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6  學校領導人員學年考核職能科室賦分辦法.doc

      7. 溫甌教政〔2022〕140號 附件7  甌海區學校領導人員學年履職考核有關問題處理意見.docx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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