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8-01 19:51 瀏覽人數: 來源:區教育局
溫州市甌海區郭溪浦西幼兒園:
你園關于變更舉辦者的申請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四條“民辦學校舉辦者的變更,須由舉辦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經學校理事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準”的規定,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園舉辦者由鄭慧變更為吳冬微、何曉淑。
二、變更后,你園應及時到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溫州市甌海區教育局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