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局查獲的擅自從事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貨物經營行為案,我局作出的“溫甌繳字【2022】4號”收繳非法物品決定書,因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均無法送達,現予以公告送達。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收繳物品公告清單1(1).xlsx
收繳決定書4.docx
溫州市甌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