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甌海區婁橋鎮中心小學教師、大隊輔導員;甌海區瞿溪鎮二小教師、大隊輔導員、副校長、校長、黨支部書記;甌海區景山小學校長、黨支部書記;甌海區教育局團工委書記;甌海區委黨校教務科副科長;甌海區委宣傳部宣傳科科長兼區委黨校教務科科長;甌海區新聞中心副主任、黨組成員;甌海區新橋街道黨工委委員、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副主任;甌海區仙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甌海區郭溪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甌海區金融工作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等職。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會務、機要、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電子政務網絡安全、信訪、保密、檔案、信訪維穩、辦公自動化、后勤事務、民政綜合統計、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采購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行政復議答復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民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法制教育培訓、科技及標準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和局機關離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務、部門預算的編制、執行及監督檢查、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負責移民經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并督促全區移民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牽頭機關基建投資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機關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全區民政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全區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和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區本級非法社會組織的取締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區本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推動相關領域社會工作服務開展。指導全區志愿者注冊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志愿者服務組織負責人和志愿者的培訓和激勵評價工作。負責全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申請的受理、審核和證書發放工作。負責管理慈善工作,指導開展日常性捐贈工作,承擔對口支援相關工作。
(一)協助做好全區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工作。
(二)協助審查社會救助對象及救助標準,協助實施對全區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敬老院、社會救助資金的管理。
(三)協助做好對申請救助家庭的經濟狀況核對工作。
(四)協助做好全區福利彩票發行的綜合服務工作。
(五)協助做好全區未成年人的救助和保護工作;組織或指導開展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業務培訓等職責。
(六)協助做好社會福利企業殘疾人職工權益保障工作。
(七)完成區民政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發展扶持科。協助做好移民安置村基礎設施和經濟發展的規劃編制工作;協助實施移民新村建設和移民安置工作;協助開展基礎設施、生產開發性項目的建設、技能培訓等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協助實施移民新村建設和移民安置工作;協助做好小型水庫移民解困工作;聯系了解移民企業經營活動情況;協助做好移民生活、生產用地的征用和調整工作。
(二)信訪法制科。協助開展國家、省、市有關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協助做好移民來信來訪接待、調處移民群眾來信來訪事宜;承辦信訪事宜;協助處理移民歷史遺留問題。
1.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有關民政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2.負責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
3.組織擬定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承擔全區革命老區建設相關工作。
4.指導城鄉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和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建設,組織開展城市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5.負責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規范全區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區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6.擬定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牽頭負責孤兒保障能力建設,負責全區社會福利企業殘疾人職工的權益保障。負責全區居民的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7.擬定全區老年服務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推動全區養老服務業發展。指導和管理城鄉養老機構建設和居家養老服務工作。
8.負責全區殯葬管理和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9.擬定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擬定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管理慈善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10.負責區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1.負責民政事業規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12.負責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管理、政策指導和后期扶持工作和小型水庫移民扶持工作。
13.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4.職能轉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強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完善社會治理方式,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加快推進民政事業城鄉一體化進程。
15.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
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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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12862(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五紀檢監察組)
0577-88508256
0577-88527145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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