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梧田鎮人口普查辦普查員、農機服務站職員;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梧田鎮(街道)黨政辦副主任;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梧田街道社會事務辦主任;(2003.08--2005.12 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習);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梧田街道黨政辦主任; 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瞿溪街道黨工委委員;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委員、副書記(兼);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瞿溪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潘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潘橋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一級主任科員?,F任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黨組書記。
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和所屬事業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局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爭先創優、立功創模工作。制定本系統干部職工、法律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負責局黨組及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統計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和輿情搜集應對工作。負責聯系區政府與區人大常委會和區政協之間的法治工作事項。規劃并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負責本系統物資裝備、財務、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本系統轉移支付資金及建設投資資金的使用工作。負責機關行政后勤、安全保衛、警車管理等工作。
區行政執法投訴中心(區行政調解指導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區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做好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行政調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宣傳貫徹工作,制定有關行政執法投訴、行政調解的工作制度。
(二)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轄區行政執法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的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
(三)調查辦理投訴案件,統計分析全區行政執法投訴、行政調解工作情況,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四)協助督促各部門及鎮(街道)開展行政執法投訴工作,協調各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或處理案件中的爭議,組織調處法律關系復雜、重大疑難的爭議糾紛。
(五)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法律援助中心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依法治區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依法治區的全面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制定本轄區法律援助工作計劃和中長期發展規劃;
(二)指導、協調和組織實施本轄區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負責法律援助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和交流。
(四)負責受理、審批法律援助申請,組織、指派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五)負責對法律援助的指導、監督和援助案件的質量管理;
(六)負責法律援助檔案、資料的管理;
(七)負責“12348”法律咨詢專線工作。
(八)完成區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司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全面依法治區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區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研究規范政府行為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中的普遍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鎮(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爭議等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三)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司法所建設。
(四)負責區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立項、論證、起草、審核、解釋、清理、匯編、公開以及實施效果的評估工作。負責重大行政決策的備案審核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備案、監管、指導。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五)負責指導管理和組織實施全區社區矯正工作。協調全區有關部門、鎮(街道)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管理監督律師、仲裁、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性工作和警車管理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切實加強全面依法治區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督促落實、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機制,深入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為“兩個高水平”建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執法體制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體制改革,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圍繞發展大局、生態環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設等,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合同管理的工作機制,規范行政決策。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發展律師等法律服務業,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加快建設覆蓋城鄉、便民高效、均衡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全面構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創新調解制度機制,推動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領域的法治創建活動和依法治理。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風險防控底線。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機制,加強基層司法所建設。
......
0577-88172570
0577-88526447
0577-56821072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甌海區行政中心8號樓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