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浙江省溫州市甌??h潘橋鎮規劃所辦事員;浙江省溫州市甌??h潘橋鎮城建辦副主任;浙江省溫州市甌??h(區)潘橋鎮規劃所副所長;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潘橋鎮鎮長助理兼規劃所所長;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潘橋鎮副鎮長;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澤雅鎮副鎮長;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城市中心區建設開發指揮部副指揮、黨組副書記;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成員(兼);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村鎮辦常務副主任(區舊城改建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書記;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城建辦主任(區舊城改建指揮部副指揮)、黨組書記;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兼);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浙江省甌海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委員、書記,兩新工委委員、書記(兼)。
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政務公開、信訪、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后勤、財務、考績、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組織辦理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資產財務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區財政人員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財政法制工作。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管理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復議答復、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擬訂財政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技術標準制定工作。負責財政相關數據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擬定中長期財政規劃,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建議。負責全口徑政府預算(含政府債務)及部門預算編制管理。擬定預算收支政策、預算管理制度。負責與市、街道(鎮)財政體制結算管理工作,提出預算平衡和財力分配方案。負責政府預決算、部門預算信息公開。負責與國家稅務總局溫州市甌海區稅務局等部門的稅收政策聯系協調。參與稅源調查等工作,參與檢查、監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參與做好部分產品退稅審批工作。
負責研究制定街道(鎮)財政體制。負責研究制定區與街道(鎮)財政分配政策,指導街道財政工作。
貫徹執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政策和制度。負責全區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建立全區地方政府債務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機制。負責編制政府債券申報和償還計劃。負責全區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預算管理、風險評估、預警管理、統計報告和信息公開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統計監測行政、事業等單位全口徑債務信息。負責地方政府債務對應資產清查登記。
負責全區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推廣工作及政策管理。
牽頭組織實施預算執行職責,組織推進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制度、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區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組織匯編全區財政總決算、行政事業單位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地方財政庫款管理及區級財政資金調度。組織擬訂公款存放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區級財政專戶資金競爭性存放,監督管理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公款存放。指導街道(鎮)財政預算執行管理工作。
負責區級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具體實施工作。
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稅收入政策管理,負責統一公共支付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廣,負責區級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監管和資金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配合參與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及相關住房資金監管。負責財政票據制度建設和行政監管。
區財政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區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于財政工作、國資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國資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建議,擬訂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負責全區國家、省、市和區的財政、稅收、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的貫徹實施。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
(三)負責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區級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報告全區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區級預決算公開。研究提出區街財政體制改革建議并組織實施。完善區對街道(鎮)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全區街道(鎮)財政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統一公共支付
平臺建設和應用推廣。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組織制定財政專戶、預算單位賬戶及資金存放管理制度。負責區級財政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負責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
(六)負責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擬訂政府采購有關政策制度。負責政府采購投訴和舉報案件處理。
(七)負責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八)負責審核和編制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區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負責編制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資金預算。負責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資金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建設性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研究擬訂相關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政策。
(十一)負責審核和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制定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和管理辦法,參與制定社會保險政策,管理區級各項社會保險支出。
(十二)貫徹執行政府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負責管理地方政府債務,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負責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贈)款業務。
(十三)管理和指導全區的會計工作。
(十四)負責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十五)組織和管理全區財政人員業務培訓,制定教育培訓規劃,開展財稅政策和財稅管理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區級財政、財會社會學術團體的工作。負責財政宣傳工作。
(十六)根據區政府授權,區國資辦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督區國資辦出資企業資產。
(十七)負責組織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監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
(十八)負責對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含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督。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進行業績考核并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動區屬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負責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監管、清產核資、資產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區國資辦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和監督執行等工作。牽頭擬訂我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規范性文件及有關規章制度。
(二十)負責財政信息化建設規劃。負責財政信息化項目建設。負責財政數據管理。負責財政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財政、國資監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組織實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2.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范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3.堅持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職責,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強化出資人監督職責,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有機統一,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嚴格責任追究,加強監管協同、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全面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于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區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溫州市甌海區稅務局、區公安分局等執收單位按照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等有關規定,做好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計與統計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及時共享有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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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88597007
0577-88521805
0577-88521806
春、秋、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婁橋街道洲洋路6號甌海區行政管理中心1號樓5-6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