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宏,男,漢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法學碩士,現任甌海區潘橋街道黨工委書記、兩新工委書記。
曾任甌海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甌海區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甌海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甌海區紀委紀檢監察室副主任,甌海區紀委常委、紀檢監察室主任,甌海區紀委常委、溫州市甌海區澤雅城郊休閑旅游區管委會委員會委員,甌海區紀委常委、溫州市甌海澤雅城郊休閑旅游區管委會黨委委員、溫州市甌海澤雅城郊休閑旅游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正科長級),甌海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
主要承擔基層治理綜合信息平臺日常運行管理、平臺接收事項的交辦跟蹤和督辦、行政執法統籌協調指揮日常事務以及各類應急管理等工作。負責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以及12345政務咨詢投訴平臺的交辦跟蹤和督辦、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信訪維穩、矛盾化解、勞動保障等工作。管理協調“基層治理四平臺”工作。
主要承擔指導推進公共服務和綜合管理,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落實人力社保、退役軍人、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方面相關政策;負責指導基層組織建設以及村(社區)規模優化調整等相關工作。
主要承擔轄區內的“兩個健康”創建、經濟發展、能源資源節約,科技發展,優化營商環境,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等工作。牽頭落實食品安全街道屬地管理責任。
主要承擔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傳統統戰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創建相關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相關工作。
主要承擔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日常事務、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內部之間的綜合協調、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檔案、重要會務、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1)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的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
(2)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積極組織以提高市民素質為目的的活動,樹立文明新風。
(3)按照職責范圍,負責轄區內的城市建設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環境保護、市政、房地產等監督、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轄區內的維護穩定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做好出租房和外來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負責民事調解、法律服務工作,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轄區內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
(5)負責社區建設和管理,積極開展社區服務工作,大力興辦社區福利事業,發動和組織社區成員開展各類社區公益活動;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安置、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社區文化、科普、體育、教育等工作。
(6)發展街道經濟,管理街道自有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為街道經濟組織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各種服務,以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動街道經濟發展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7)負責計劃生育、勞動就業、安全生產管理、初級衛生保健、民兵、兵役、僑務等工作。
(8)指導和幫助村(居)委員會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發揮村(居)委會的群眾自治組織作用。
(9)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風、防火、防震、防災和搶險工作。
(10)向區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辦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事項。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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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55571215
0577-8616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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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甌海區潘橋街道秀浦路2號